卷一九五〈符禁門〉(3)第二章
受法有時,受法有方
這一頁往下讀,古人的講究就更分明了。
前面才講五方入五臟,後面立刻分列受法日期:
三月三、
五月五、
七月七、
九月九。
每一日不只時辰不同,連
面向何方、行多少禮,
也都各有規矩。
三月三向東,
五月五向南,
七月七向西,
九月九向北,並不是隨手安排。
這說明一件事:古人眼中的受法,從來不是記住幾句禁文就算,而是要依節令、時辰、方位來完成。
什麼時候做,朝哪裡站,拜幾拜,都有定法。
因為他們相信,天地運行自有節序,人若要承接某種法,也得順著那個次第來。
更妙的是,這裡的方向安排,
正與前面五方五行互相扣合。
前面講東木、南火、西金、北水,
後面受法時就依序向東、向南、向西、向北而立。
心裡所存想的,與身體所站立的,是同一套秩序。
所以這一章表面寫節日與步驟,實際說的卻是:
人若要承一件事,
先得讓自己落在對的時間、對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