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九五〈符禁門〉(3)第三章
持禁之人,先守其口
這一段很耐看。
前面才講受法的時日、方位,
接著書裡就把筆收回來,
開始講受法之後的規矩:
要禮拜,七日不與人共作一言,
不可怒罵詈語,七日之中連手面也不可妄洗。
看到這裡就知道,古人真正看重的,
往往不是那幾句禁文,而是人能不能守住。
尤其「七日不與人共作一言」這句,很有意思。
不是故意裝神祕,而是古人覺得,口一開,
氣就容易散;話一多,心也容易浮。至於怒罵詈語,
更是最傷神氣、最壞法度的事。
所以受法之後先守口,說到底,就是先收束自己,
不讓剛承下來的東西輕易散掉。
「七日勿洗手面」放在今天看,難免覺得奇怪,
但若放回古人的脈絡裡,它講的不是日常衛生,
而是一段特別時期的持守。意思是,受法之後,
人不能立刻又回到平常散漫的樣子,
而要維持一種收攝狀態。
所以這一章表面在列禁忌,
實際講的卻是一個很老的道理:
法不只在口中,
也在受法之後的言語、
情緒與起居裡。
真正難的,從來不是念,而是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