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極戒》第九十二戒:
不得因公報怨。
上班的時候,最深的體會之一,
就是有些主管總喜歡「因公報仇」。
表面上是在管理團隊、執行公司制度,
實際上卻把個人的喜好與恩怨帶進工作。
有些同事只是提出不同意見,
就被認為不服從管理;
有些人因為不懂得迎合主管,
工作上便處處受到刁難。
同樣一件事情,
喜歡的人做錯了,可以輕輕帶過;
不喜歡的人做錯了,卻要追究到底。
甚至利用職務上的權力,
把原本正常的工作要求,變成整人的工具。
以前看著這些事情,心裡總會想:
一個主管如果連公私都分不清楚,
又如何讓部屬真正信服?
今天的小實習,
就是提醒自己,
無論將來身處什麼位置,都不要變成這樣的人。
工作有工作上的標準,
不因交情好就特別通融,
也不因為曾有爭執,就故意為難別人。
有意見可以討論,
有錯誤就按照制度處理,
但不能把管理權力當成報復的工具。
真正有能力的主管,
靠的是公正讓人信服,而不是靠權力讓人害怕;
公事公辦,才是對自己修養最基本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