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致虛極,守靜篤。
萬物並作,吾以觀復。
夫物芸芸,各復歸其根。
歸根曰靜,靜曰復命。
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
不知常,妄作凶。
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《道德經》第十六章,老子講的是一件很根本的事:
人若想看清楚,就得先讓自己安靜下來。
所以一開頭便說:「致虛極,守靜篤。」
把心裡的雜念、躁氣、妄動慢慢放下,
不是變得遲鈍,
而是讓自己回到一種能看見本質的狀態。
心不靜,看到的多半只是表面;
心夠靜,才看得到萬物怎麼來、又怎麼回去。
老子說,萬物雖然一時繁盛,
可到最後,都還是各自回到根本。
花會謝,葉會落,
熱鬧過後,總要歸根。
所以他說:「歸根曰靜,靜曰復命。」
回到根,就是靜;
靜下來,才算回到本來的生命秩序。
接著老子又點出一個字:常。
這個常,不是死板,
而是萬物背後那個一直都在的規律。
知道這個常,才算明白;
不知道,卻偏偏愛亂動、亂做、亂折騰,
往往就容易出事。
很多凶,不是天生掉下來的,
而是人自己不知常、硬妄為。
接著一串也很漂亮:
知常,才會包容;
能包容,才會公正;
公正,才走得周全;
周全,才合自然;
合自然,才近於道。
這一章最要緊的意思就是:
真正的明白,不在忙,
而在靜;
不在外面抓很多,
而在回到根本。
能守住這一點,
人就比較不會把自己活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