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|范蠡三次致富,為什麼又把財富分出去?
【原文】
天之道,其猶張弓與?
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;
有餘者損之,不足者補之。
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;
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餘。
孰能有餘以奉天下?唯有道者。
是以聖人為而不恃,
功成而不處,其不欲見賢。
【歷史故事】
范蠡幫助越王勾踐復國後,
離開越國,改名換姓,先到齊國,
後來定居於陶地,自稱「朱公」,
後世尊稱為陶朱公。
他看中陶地位居交通中心,
貨物往來便利,於是經營農業與商業,
掌握物價變化與買賣時機,逐漸累積巨額財富。
《史記・貨殖列傳》記載:
「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,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。」
范蠡在十九年內,三次累積千金之富,
其中兩次把財富分給貧困的朋友與遠房親族。
司馬遷因此稱讚他是「富好行其德者」。
後世常說范蠡「三聚三散」,
但依照《史記》原文,應是「三致千金,再分散」,
不能把後來的傳說當成原始記載。《史記・貨殖列傳》
【經義解讀】
老子以拉弓為比喻:
位置太高便壓低,太低便抬高,
使力量重新恢復平衡。
「損有餘而補不足」,不是否定富有,
也不是要求所有人擁有一樣多,
而是提醒有能力、有資源的人,
不要把一切都留在自己手裡。
范蠡能夠創造財富,
也願意在有餘之時幫助身邊困苦的人。
財富散去後,他仍能憑藉眼光與能力重新累積。
【創業應用】
真正的財富,不只是帳戶裡留下多少錢,
也包括自己是否具有重新創造價值的能力。
當然,「有餘以奉天下」不能變成不顧現金流地慷慨。企業必須先扣除成本、稅務、債務與必要準備,
真正有了盈餘,才有能力分享。
分享也不只是把錢發出去。
改善員工待遇、獎勵共同創造成果的人、
按時支付供應商、提升顧客服務,
都是讓企業的「有餘」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。
「功成而不處」則提醒創業者:
事業有所成就,不要把所有功勞都算在自己身上。
沒有員工、合作夥伴與顧客,
再有能力的老闆也唱不了獨角戲。
范蠡真正值得學習的,
不是散掉多少財富,
而是他從不把財富當成只能緊握的東西。
會賺錢,是本事;有餘時願意分享,是格局;
散去之後還能再創造,才是真正的富有。